综合应用能力试题练习答案 3
2010-07-08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XX区人民政府关于思
明中学发放提货券事件的报告
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你办((市府办[2000]136号)关于思明中学发放提货券事件的的函)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思明中学用校办工厂结余资金,发给教职工每人一百元商品,原拟统一购买,后应教职工统一要求,改为自行购买,由学校将款项一次性支付给xx百货商店,教职工凭学校盖章的提货券至该店选购商品。
据反映思明中学共发出盖章提货券70张,约定每张一百元,并规定2000年9月9日至11日三天内有效。我们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禁止发放变相货币,不准任何票券代替人民币在市场流通”的规定,对思明中学、xx百货商店的主管领导做出了行政警告处分。
特此作复,如有不妥,请批复。
XX区人民政府启
2000年10月8日
修改意见:
1.标题断行有误,直接打成一行,不需要断行。
2.“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改为“XX市人民政府”。
3.上行文中使用尊称,“你办”改为“贵办”。
4.“((市府办[2000]136号)关于思明中学发放提货券事件的的函)”应修改为“《关于思明中学发放提货券事件的函》(市府办[2000]136号)”。
5.“现答复如下”应改为“现报告如下”。
6.两处“一百”都应改为“100”。
7.“我区思明中学用校办工厂结余资金,发给教职工每人一百元商品,原拟统一购买”语句不通,应改为“我区思明中学原拟用校办工厂结余资金,统一购买并发给教职工每人价值100元的商品”。
8.“特此作复,如有不妥,请批复”应改为“特此报告”。
9.落款“XX区人民政府启”应去掉“启”。
10.“2000年10月8日”改为“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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