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训练试题——判断题

2010-07-19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二.判断题(31~4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正确的划“√”,错误的划“×”)
  31.债权人撤销权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 )
  32.不可抗力与正当防卫一样均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 )
  33.由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污染损害的,由第三人和排污单位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
  34.公司是财团法人。( )
  35.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无权代理中,善意相对人享有催告权和撤销权。( )
  36.不动产也可以设定质权。( )
  37.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38.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用行政许可主义。( )
  39.《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仅适用于民法通则。( )
  40.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









  上海公务员考试参考答案及解析
  31.√[解析]债权人撤销权,又称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32.√[解析]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因欠缺主观过错要件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正当防卫情况下因欠缺违法性而使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故二者都可以成为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抗辩事由。因此本题正确。
  33.×[解析]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但由于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害的,则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34.×[解析]所谓财团法人,是指以财产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财团法人的主要形式就是基金。公司是最为典型的私法人、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但不是财团法人。
  35.√[解析]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无权代理中,无论善意相对人还是恶意相对人都享有催告权,但只有善意相对人才享有撤销权。
  36.×[解析]质权是一种动产物权,对不动产不能设定质权,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也不得设定质权。
  37.√[解析]《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律地位。
  38.√[解析]《公司法》规定,我国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采用行政许可主义。
  39.×[解析]诚信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统领作用。般情况下,适用于所有的民事法律渊源中,《合同法》也不例外。
  40.√[解析]商标注册的国内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到商标局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和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应当委托依法成立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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