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安人民警察考务问答
2010-07-21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一、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笔试内容包括2门公共科目和1门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为《政法》。
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28日,具体安排为9:00-11:30申论、13:00-15: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6:00-17:00政法。考试地点由计算机随机编排,具体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上标明的为准。
二、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0年7月17日10:00-7月23日18:00,报名网址为上海“21世纪人才网”。报名时须牢记注册编号。
三、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
四、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五、如何进行缴费?
答: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进行确认付费,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0年7月17日10:00-7月26日16: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经市财政局、物价局核准,录用公务员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科目45元。
六、如何申请办理减免考试费用?
答: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本市考生持街道(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社会救助通知书”(复印件),外省市考生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在网上完成报名、正确上传照片后,凭本人注册编号,于2010年7月23日10:00-16:30到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瑞金南路438号,近斜土路)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七、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并成功缴费后,务必在2010年8月24日10:00-8月26日16:00,通过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的准考证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使用。
八、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一经缴费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二)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四)考生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五)网上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六)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七)报名信息一经缴费即不得更改。
(八)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另外,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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