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安系统人民警察(秋季班)招考体检通知
2010-07-29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各位考生:
根据《2010年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招考公告》的有关规定,并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凡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且面试合格的考生,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参加体检。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一)体检时间:7月31日、8月1日(星期六、日)。
(二)体检地点:普陀区中心医院10号楼体检站(兰溪路164号,近梅岭北路)。
公交路线:可乘63路、948路、858路等到普陀医院站下车。
二、体检人员和安排
面试合格的考生将分批安排体检,具体名单及体检报到时间详见附件。
凡未列入体检名单的考生,不在我局考核录用范围之内。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位考生务必按指定时间准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二)请各位考生带好身份证、准考证、笔、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和体检费285元(体检费用自理)。
(三)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考生请递交驾驶证复印件;正在学习驾驶或驾驶人员身体检查合格的考生,请递交《驾驶人员身体检查表》。
四、友情提醒
(一)考生查询体检安排时请核对注册号,注意重名情况。
(二)体检前一天请勿食过于油腻的食品,勿进行剧烈运动。体检当天须空腹前往,下午体检的考生早餐酌时酌量,勿用午餐。
(三)体检结果将在上海公务员考试网(www.shgkw.org)、上海公安门户网公布,体检合格者由上海市公安局进行考察。
附件:2010年人民警察学员(秋季班)面试合格名单及体检安排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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