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胸科医院招聘
2010-10-27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胸科医院为我国最早建立的集医疗、教学、科研为一体的,以诊治心、肺、食管、气管、纵隔疾病为主的专科医院,是三级甲等专科医院,也是上海交通大学附属胸科医院。
为适应医院快速发展需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临床医生15人
2、医技人员10人
3、护士35人
4、其他卫生技术人员5人
5、卫生管理人员2人
6、卫生后勤技术人员3人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招聘岗位:肺内科医师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肺部肿瘤临床医学中心医师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心内科医师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急诊科医师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2年以上临床工作经历
5、具有良好的医患沟通能力
招聘岗位:麻醉科医师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4、具有2年以上医院麻醉科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病理科病理技术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医学病理检验技术相关专业
3、具有技士专业任职资格。
招聘岗位:放疗科技术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本科学历
3、取得大型医用设备物理师上岗合格证
招聘岗位:放射科医师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
招聘岗位:心功能室医师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心功能的技术诊断工作
招聘岗位:心功能室技术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熟悉心功能的各类检查指征
招聘岗位:药剂科药剂师(士)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具有药剂师(士)以上的专业任职资格
招聘岗位:护理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护士资格证
3、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
招聘岗位:财务科挂号收费结帐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会计中专及以上专业学习经历,具有会计上岗证书。
3、掌握财务会计基础理论和技能,熟悉并能按照执行有关的财务会计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
4、能担负某一岗位的财务会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责任心强。
5、具有团队协作精神。
6、具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技术。
7、具有医院相关工作经历,熟悉医院财务管理流程。
招聘岗位:信息科病案信息技术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病案信息技术员资格证书
招聘岗位:医院管理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2年以上医院管理工作经历
招聘岗位:卫生后勤技术人员
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1、本市户籍,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学历
3、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4、具有从事医院后勤服务工作的相关工作经历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即日起至2010年11月7日,符合基本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本人简历寄至上海市胸科医院人事科。
2、资格审查
上海市胸科医院根据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准考通知。
3、笔试
根据市卫生局相关规定,由上海市胸科医院结合专业特点自行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根据笔试分数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包括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方面要素。采取由领导与专家面试、专业实践能力考核及其他测评方法。
5、确定考试总成绩
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以人才测评和面试成绩为准。
6、体格检查
上海市胸科医院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
7、考察
由上海市胸科医院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8、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及“上海市胸科医院网站”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茅老师
联系电话:62821990—10321
监督电话:62802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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