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调剂事项

2013-11-07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按照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内容规定,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于11月24日举行。笔试结束后参加笔试的考生于2014年1月上旬查询成绩,7个非通用语职位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和银监会、证监会特殊专业职位考试成绩在考录专题网站上公布。对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其中,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招录机关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及调剂相关事宜,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公布,现上海公务员考试网(http://www.shgkw.org/)参照2013年调剂公告规定将调剂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一)申请调剂前考生需确认自己不在首批面试名单中。一些考生虽然笔试成绩排名不在规定面试比例范围内,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进入了面试名单,因而这些考生的调剂申请是没有必要且无效的,所以考生应在确认笔试成绩和首批面试名单后再决定是否进行调剂。
  (二)调剂在公共科目考试内容相同的职位之间进行,请各位考生申请调剂时务必将拟调剂职位与原报考职位公共科目考试内容进行比对,以免由于考试科目不同造成误报。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在申请前需对拟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进行考察,此次调剂的职位中有一些职位对报考人员提出了一些特殊要求,考生申请时一定要确保自身条件与拟调剂职位要求的一致性,如考生对拟调剂职位提出的资格条件和要求有疑问,可直接与该职位的招录机关进行联系,切不可依照自己的理解进行猜测。在递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人员可以改变申请调剂的职位。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应当同时达到原报考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和拟调剂职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此条要求很容易被考生忽略,需要广大考生特别加以注意。另外,调剂职位资格审查时,招录机关仍按照报考人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由于每位考生只能申请一个调剂职位,所以请考生在申请调剂时务必依据自身情况挑选合适的岗位以提高进入面试的机会。
  (五)调剂申请完成后,考生可适当对拟调剂职位和招考单位进行前期调研,以为即将开始的面试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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