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陀区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公告
为提升我区党政机关管理水平和工作效能,优化我区科级干部队伍结构,加大岗位资源统筹力度,多渠道、多途径选拔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区开展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
本次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为:区政协办、团区委、区妇联、甘泉街道、真如镇、长征镇、桃浦镇、区城管执法大队等8家单位的9个职位,包括1个科长、3个副科长、5个副主任科员(详见《2014年普陀区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简章》)。
二、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
本次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对象为本区区级机关、街道(镇)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公务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任职条件:
(1)政治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与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的一致;
(2)符合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标准,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水平;
(3)爱岗敬业,有较强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较好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能胜任竞争职位的工作;
(6)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年龄一般45周岁以下,报考副科级职位年龄一般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7)报考正科级领导职位的,应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报考副科级职位的,应任科员3年以上或现任副科级职务;
(8)符合相关部门根据具体职位要求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
(1)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报名程序及有关事项
(一)职位查询
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的职位、人数及所需资格条件等,详见《2014年普陀区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职位简章》,职位简章从2014年11月14日起可通过普陀区门户网站(http://www.ptq.sh.gov.cn)和政务平台公告栏进行查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采取个人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参加跨部门竞岗交流的人员可根据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及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报考。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普陀区公务员跨部门竞岗交流报名表》,若个人填报信息不属实,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报名时间:2014年11月14日—11月21日
报名地点:区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大渡河路1717号310室)
(三)资格审查
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笔试。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四、竞岗交流方法和程序
(一)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竞岗职位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二)考核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计算综合成绩。每个职位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一般按不超过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各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竞岗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胜任职位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
(三)讨论决定
各用人单位讨论决定拟任用人选,并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
(四)公示
对通过审核的拟任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原则上由拟任用的单位与其所在现单位协商同意后,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下达调动通知书并办理调动手续。
(六)任职试用
对通过跨部门竞岗交流任用的人员实行三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正式任职,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
五、组织领导
(一)本次跨部门竞岗交流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公务员局等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区公务员局统筹。
(二)本区各有关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相互支持、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等工作。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报名及政策咨询电话:52564588×2552
职位咨询电话:区政协办 52564588×3678
团区委 52564588×1412
区妇联 52564588×1349
甘泉街道 56077270
真如镇 52858524
长征镇 52709100
桃浦镇 62504865
区城管执法大队 52564588×6519
中共上海市普陀区委组织部
上海市普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普陀区公务员局
201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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