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文职人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2015-05-20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检察系统辅助文员、法院系统辅助文员、

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考务问答

  1、考试的科目、时间、地点是什么?
  答:公安机关文职人员考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检察系统辅助文员考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法律基础》,法院系统辅助文员考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和《法律基础》,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考试科目为《基本素质测验》,考试时间均为2015年6月27日。
  以上四类工作人员招聘考试,考生只能选报其中一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标明的为准。
  2、考试范围和考纲在哪些网站上发布?
  答:本次考试范围以《2015年上海市公安机关文职岗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15年上海市检察系统辅助文员考试大纲》、《2015年上海市法院系统辅助文员考试大纲》、《2015年上海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文职人员招聘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
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 <http://www.21cnhr.gov.cn>)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 <http://www.21cnhr.gov.cn>)上公布。
  3、如何理解部分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须持有“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或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
  答:这一条件是指报考者应在2015年7月22日前参加并取得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或上海市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及以上证书或上海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评办公自动化合格证书,否则不能参加面试。
  《办公自动化能力测评》标准和办法可在上海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评中心网(jkb.s <
http://www.s>htvu.edu.cn)查询。报名咨询电话:25653498、25654050。
  4、如何理解部分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中“《汉字速录水平测试》达到2级及以上水平”?
  答:这一条件是指报考者应在2015年7月22日前参加并取得统一组织的《汉字速录水平测试》2级及以上水平认证证书,否则不能参加面试。《汉字速录水平测试》标准和办法可在上海速录人才网(
www.shsulu.com)查询。报名咨询电话:56334026、56386744。
  5、考试报名的方式、时间是什么?
  答: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0:00 ~5月25日17:00 。报名时须牢记注册编号。
  6、网上报名前应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答:首先,考生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确定本人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其次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和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联银行卡。
  7、上传的照片有何要求?
  答:网上报名必须正确上传电子照片,照片应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必须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8、如何进行缴费?
  答:本次考试缴费一律通过网上进行,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即可进行网上缴费,考生凭任何一张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具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推荐使用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均可实现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5年5月21日10:00 ~ 5月25日17:00(建议避开每日24:00左右银行结算时段缴费),逾期视为放弃报名。
  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10元/人,考务费45元/科。
  9、何时可以下载打印准考证?
  答:考生在网上报名且缴费成功后,务必在2015年6月24日10:00 ~18:00在报名网站凭本人注册编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须妥善保管,以备考试、面试使用。
  10、网上报名须注意哪些事项?
  (1)考试报名前,本人须仔细阅读招考相关文件,慎重报考和缴费,一经确认,不再办理退考。
  (2)考试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考生应对在网上输入信息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3)考生不得以他人身份进行报名,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由考生承担全部责任。
  (4)网上报名须正确上传照片并按时缴清费用,方可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报名。
  (5)考生应按时下载打印准考证,否则视为放弃考试。
  (6)报名信息一经缴费即不得更改。
  (7)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另外,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报名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11、考生参加考试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考生须知》、《考场规则》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两证必须同时具备)进入考场。
  (2)考生在开考前30分钟可进考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考生应携带黑色字迹的墨水笔、2B铅笔、橡皮。严禁将手机、计算器等各种电子、通讯、计算、存储及其它设备带至座位。
  (4)严禁将试题本和答题卡等带出考场。
  (5)考生必须遵守《考场规则》,若有作弊和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并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6)考点无停车条件,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赴考交通路线,按时参加考试。
  12、笔试科目考试作答有何要求?
  答:请考生仔细阅读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并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考生进入考场后,将本人与考试无关和不允许携带的物品放在考场指定位置。
  (2)经监考人员核对考生信息无误后,考生在考场座次表上签名。
  (3)考试开始后,首先在试题本和答题卡上将本人姓名、试卷代码、准考证号码用墨水笔填写,并用2B铅笔将试卷代码和准考证号码填涂到相应位置。
  (4)考生应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规定用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不得使用计算器等电子设备和涂改用品。
  (5)考试结束铃响,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本和答题卡背面朝上放在桌上,经监考人员同意后方可离开。
  13、本次考试是否指定复习用书和举办考前辅导?
  答:本次考试不指定专门复习用书,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不组织任何考前培训,也不委托社会上任何培训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不要相信任何非官方网站发布的考试和培训信息;不要向培训机构及其网站提供个人资料以免被他人非法利用;不要听信任何关于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虚假宣传;不要心存侥幸,购买、使用虚假试题、答案和作弊器材。
  14、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准考证怎么办?
  答:遗失身份证的考生,须及时到公安部门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照片处须加盖骑缝章)。
  遗失准考证的考生,考试前可自行到网上下载打印。考试后不办理准考证补办等手续。
  15、笔试成绩公布的时间和方式是什么?
  答: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于2015年7月22日10:00起在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16、相关咨询电话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32511357、32511390
  考务咨询: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24022726
  网上缴费咨询:95534-6
  监督电话:64333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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