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是隶属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的副局级事业单位,主要从事教育科学、人力资源开发和社会发展的专业研究和决策咨询等工作。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10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一)普通教育研究所 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2名
1、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01:从事教育管理与教师培训。
岗位编号02:从事教育评价与PISA研究。
2、招聘条件:
岗位编号01: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40周岁及以下。能针对教育需求,统筹规划,探索培训新机制;善于沟通,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岗位编号02: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40周岁及以下。熟悉教育评价理论与实践,掌握一定评价理论与技术,熟练使用SPSS和多层统计方法,善于使用信息技术开展教育研究,有较强的沟通组织能力,懂项目管理;具有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高等教育研究所 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
1、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03:从事高等教育改革发展政策研究。
2、招聘条件:
岗位编号03:教育经济与管理、高等教育学、教育法律和比较教育研究等学科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了解目前教育的状况、热点问题,对相关教育发展与改革问题研究有持久的兴趣;英语6级及以上;工作认真刻苦,并有较好的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三)职业与成人教育研究所 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
1、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04:从事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政策与规划研究。
2、招聘条件:
岗位编号04:职业教育学或成人教育学及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具有教育科研基本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软件;英语6级及以上;具有较强的人际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具备吃苦耐劳精神。
(四)智力开发研究所 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3名
1、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05:从事教育政策研究。(2名)
岗位编号06:从事数据信息处理与研究。(1名)
2、招聘条件:
岗位编号05:教育经济学、教育政策学、教育社会学、政策科学、公共管理学等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具备跨学科学习经历,有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管理学或统计学等领域的基本知识与理论素养;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参加过教育或其他领域的公共政策研究项目;能熟练阅读和翻译专业英语文献资料;有较强的定量研究与计算机数据分析能力;事业心强、工作上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并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文字表达与报告撰写能力。
岗位编号06:统计学、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及以下。具备应用程序开发的经历;熟悉SQL语言,能熟练应用SQL语言操作各种数据库系统;工作上认真刻苦,身心健康,并有良好的人际沟通与团队合作精神。
(五)民办教育发展服务中心 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
1、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07:从事民办教育调查研究;承担对区县的政策咨询服务。
2、招聘条件:
岗位编辑07:法学、教育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拥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能熟悉运用相关教育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报告撰写及口头表达能力;英语6级及以上;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人际沟通能力;工作认真、刻苦,身心健康。
(六)上海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
1、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08:从事教育科研项目管理和教育科研成果评奖工作。
2、招聘条件:
岗位编号08:社会科学、人文科学领域相关专业。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35周岁及以下。熟练掌握计算机办公技术;具有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规则意识与工作主动性。
(七)信息中心 科研人员(专业技术岗位)1名
1、招聘岗位说明:
岗位编号09:从事大型教育数据库与网络、网站管理及数据统计分析。
2、招聘条件:
岗位编号09:计算机、数学、统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35周岁以下;具有Oracle数据库管理实践能力;具有网络、网站维护、开发能力;数据统计分析软件使用熟练;具有较强的业务探求和自觉意愿。
三、招聘方法:
1、报名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申请人填写《2016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以及其他资格证书等电子版材料发至招聘邮箱shjkyrs@126.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编号,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5月5日。
2、资格审查
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参加综合测评。未进入综合测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由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与职业能力等。分别采用心理测评、笔试、面试、项目实测等方式进行。其中心理测评仅作参考,不计入综合测评分数。综合测评成绩最高者进入复试。未进入复试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4、复试
主要以答辩方式进行。
5、体检
通过复试人员参加体检。至本市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要,对通过复试人员进行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方面的综合考察。
7、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复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本单位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64169448
网址:http://www.cnsaes.org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二○一六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