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2016-06-11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是隶属于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行政许可工作的技术支撑部门,主要承担本市(含自贸区)食品、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技术审评和现场检查等职责。
  
  因中心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选择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基本要求:
  
  1. 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正直廉洁,品行优良,勤奋好学,责任心强,主观能动性强,具有为公众服务的意愿,有大局观能够服从组织安排;
  
  2. 熟悉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
  
  3. 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 具备良好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交流;
  
  5. 能熟练运用计算机等现代办公设备和Windows操作系统、Office办公软件等,以及相关专业文献检索能力;
  
  6. 外省市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0日。
  
  7. 符合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要求
岗位职责
1
医疗器械检查员
2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医学、电子信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医学技术类、材料类、计算机类、生物医学工程类、生物工程类、仪器类等医疗器械及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专业;
(3)熟悉医疗器械管理法律法规,具有医疗器械专业领域三年以上工作经验(硕士以上学历无工作经验要求),具有从事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工作可优先考虑;
(4)英语能力良好,可熟练进行英语阅读和交流;
(5)有较强的文字组织、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从事医疗器械现场检查等工作。
2
化妆品审查员
1
  • 1)具有药学、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类、医学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2)具有3年及以上药品、化妆品生产或研发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相关法律、法规;
  • 40周岁以下,具有公众服务的意愿,品行优良;
  • 3)具有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及专业文献检索能力;
  • 4)有药品、化妆品生产或研发质量管理经验者优先考虑。
从事化妆品、药品审查、现场核查等工作。
3
办公室文员
1
(1)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信息资源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服务意识,具备较强文字写作能力;
(3)40周岁以下,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
(5)懂财务者优先考虑。
负责单位人事管理、文书起草和审定及协助办公室其他行政工作。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
  
  2.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将个人报名表(该文件以本人名字命名,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及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学历证明、技术职称证书等扫描件打包,邮件标题以“本人姓名+应聘某职位”的格式命名发送至:rzzxbgs@smda.gov.cn。
  
  3. 考录方式: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根据收到的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人员发放笔试通知。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能力、写作能力、专业英语翻译等。根据笔试成绩按拟录用人数1︰3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放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英语能力。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计算总成绩排序,并根据组织考察、指定医疗机构体检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调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63867873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证审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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