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申康中心”)是上海市政府设立的国有非营利性的事业单位,是市级公立医院投资管理运营的责任主体和政府办医的责任主体。按照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和新医院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为切实履行出资人职责,强化市级公立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根据《上海市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委派管理试行办法》(沪财会[2013]14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上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的有关要求,申康中心在市级公立医院实施总会计师委派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职位10个,属事业编制。委派总会计师的市级公立医院名单详见附件1。
二、职位说明
1.按照《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总会计师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协助院长负责医院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预决算、成本核算、经济运行分析与监测、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参与规划发展、风险防范、内部绩效以及内部控制等管理。
2.总会计师由申康中心聘任并委派至医院总会计师岗位,是协助院长负责医院财务和会计管理的行政副职领导。
3.总会计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中如考核不合格应予解聘;聘期结束,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续聘或不聘。总会计师在同一医院任职不超过两任。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廉洁奉公、诚实守信;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般应具有高级会计师或者高级审计师等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从事财务、会计、审计、资产管理等工作八年以上且担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
3.熟悉财经法规,精通会计、财务、金融、税收等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决策能力、创新能力和财务管理能力;
4.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
个人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熟悉医院财务管理的优先聘用。
四、报名方法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法
1.报名:采取单位推荐、个人报名等方式。
(1)单位推荐:根据报名资格和条件,各单位可提出拟推荐人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向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推荐,并提供推荐函及相关推荐材料。
(2)个人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个人可直接向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报名,并提供相关材料。
2.报名时间:2016年8月1日~8月30日。
3.报名相关材料要求
(1)《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站下载),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
(2)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原件、复印件、扫描电子版各1份。
(3)在历任岗位上主要工作业绩的自述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如有获奖成果的,请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和扫描电子版。
(4)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4.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康中心组织人事部 鲍晓青
联系电话:52130011*228、259
报名邮箱:skbm2015@163.com
报名材料寄送地址:康定路2号中楼209室(邮编:200041)
(二)招聘程序
申康中心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笔试和面试程序,经过考察合格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公开招聘的组织机构和纪律要求
在市政府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申康中心公开招聘市级公立医院总会计师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2130011*226,联系人:黄玲萍。
公开招聘期间,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将予严肃处理。申康中心纪委监督举报电话:52130011*260,监督举报邮箱: shkjiwei@163.com。
本公告由申康中心负责解释。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