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海选调生政策问答

2016-10-17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上海市2017年度选调应届优秀大学
  
  毕业生政策问答
  
  1、问:上海市2017年启动选调生试点工作有何背景?
  
  答:选调应届优秀大学生工作立足于上海改革发展需要,着眼于建立优秀干部人才“蓄水池”,通过面向全国部分高校试点选调一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经过两年基层实践锻炼后,充实到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岗位,为上海创新转型发展提供人才支持。
  
  2、问:本次选调试点的范围有哪些?
  
  答:2017年,上海市面向全国部分高校试点选调100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具体选调范围为: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东理工大学、东华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和上海大学等15所高校,以及纳入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教卫工作党委、共青团上海市委“选苗育苗工程”的上海市优秀大学生。
  
  3、问:本次选调职位有哪些要求?
  
  答:本次选调职位为“上海市市级机关和区级机关选调生职位”。选调职位具体分为综合管理类、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等六大类别方向。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方向报考。
  
  4、问:应届毕业生符合哪些条件可以参加本次选调?
  
  答:选调对象为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同时必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担任团委和团支部书记、副书记,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长、副班长,以及校社团负责人一年以上;
  
  (3)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优秀或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4)在选调高校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校级二等以上奖学金。
  
  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1992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1989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6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报考政法类、经济管理类、财务管理类、信息管理类、城市建设管理类方向需具备相关类别专业要求,报考综合管理类方向不限专业。
  
  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凡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或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考。
  
  5、问:本次选调包括哪些程序步骤?
  
  答:本次选调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步骤。
  
  其中,资格审核由报考对象所在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及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工作由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6、问:考生如何进行网上选调生报名?
  
  答:凡符合条件的15所高校及上海市优秀大学生“选苗育苗工程”的应届毕业生均可于2016年10月13日10:00起登陆报名网站(网址:http://gwybm.shacs.gov.cn/xdswsbm)进行网上报名,并如实填写《上海市2017年度选调生考试报名信息表》,接受报名资格审核。选调生报名时可同时选择是否报考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具体详见《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18:00。
  
  通过资格复核后的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9日0:00至11月15日18:00。
  
  7、问:本次选调生笔试有何特点?
  
  答:本次选调生笔试成绩实行一考四用。除报考选调生外,本次选调生考生的笔试成绩,还可作为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笔试成绩和上海市2017年度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选聘应届优秀大学生笔试成绩。
  
  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且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的考生,其考试笔试成绩可计为公务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各专业科目B类职位(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可直接参加公务员职位报名(具体详见《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且同时选择报考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的考生,其考试笔试成绩可计为事业单位笔试成绩。笔试成绩达到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生具体职位面试分数线的,获得该职位面试资格(具体详见《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专项招考公告》)。
  
  参加选调生面试,面试成绩达到75分以上,且未进入拟选调人选名单及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录用名单(或上海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录用名单)的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符合上海市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录用政策的,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可获得上海市2017年度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身份,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安排上海市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公务员岗位。
  
  8、问:考生参加选调生笔试需带哪些材料?
  
  答: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届毕业生在缴纳有关费用后,于2016年12月11日10:00至12月15日18:00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准考证。
  
  本人必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选调笔试。
  
  9、问:本次选调生笔试内容有哪些?
  
  答:除综合管理类别方向笔试仅测查公共科目外,其他类别方向笔试均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主要测查从事公务员职业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5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科目考试分为政法、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五大类。考试时限60分钟,满分50分。
  
  10、问:选调生面试名单如何确定?
  
  答: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将根据笔试成绩排序,按照各类别方向计划录用人数,以1:5比例确定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
  
  选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上海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相应专业科目B类职位(不限基层工作经历要求)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与面试名单计划于2017年1月20日在报名网站公布。
  
  11、问:选调生面试如何组织进行?
  
  答:选调生面试计划于2017年2月中旬在上海、北京两地分别举行(其中,北京高校考生的面试在北京举行;其他高校考生的面试在上海举行)。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计划于2017年1月20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公布。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不再另行通知。
  
  12、问:被考察人选如何确定?
  
  答:按笔试总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被考察人选,一般实行差额考察。
  
  面试成绩与体检考察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13、问:如何填报岗位意向?
  
  答: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可在体检考察名单确定后,登录报名网站,填报今后具体工作岗位意向,作为转任安排的参考依据。
  
  14、问:被考察人选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被考察人选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上海市选调生推荐表》(一式三份),交由院系党组织填写在校表现和推荐意见,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审核,并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在考察时提交考察组。
  
  15、问:哪些环节可以递补人员?
  
  答:只有拟考察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调的,才可依类别方向按序进行相应人选递补。
  
  16、问:选调生录用后,如何进行基层锻炼?
  
  答:选调生正式录用后,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安排选调生为期两年的培养和基层锻炼(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培养和基层锻炼期间,选调生人事关系挂靠上海市公务员局。
  
  基层锻炼一年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并进行任职定级;基层锻炼两年期满后,经考核称职以上的,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选调生的专业和个人特点安排转任上海市相关市级机关或区级机关。
  
  17、问:选调生的待遇如何?
  
  答:选调生直接录用为上海市公务员,享受上海市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待遇等。对非上海生源选调生统一办理上海市户籍,在两年基层锻炼期间,提供租房服务方面的便利。
  
  选调生一年试用期满后,根据《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进行任职定级。其中,本科毕业生定为科员;硕士研究生定为副主任科员;博士研究生定为主任科员。
  
  18、问:选调生录用后如何管理?
  
  答:选调生培养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制度。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为选调生设立个人成长档案,每两年对选调生进行一次考察。考核优秀的选调生纳入上海市青年管理英才开发计划选拔培养。
  
  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作为选调生管理: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问题的;
  
  (2)本人不愿在基层工作和群众反映较差的;
  
  (3)公务员年度考核被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4)不服从组织安排或自动离职、辞职的;
  
  (5)其他原因不宜作为选调生继续培养的。
  
  选调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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