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上半年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10人)

2017-07-05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2017年上半年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6日。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不指定用书,需要复习教材的考生可参考2017年上海市事业单位招聘复习用书备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年上半年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经普陀区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按照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上半年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及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3、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公告下方的《招聘简章》。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个人承诺)、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形式进行。
  1、报名
  (1)本次招聘仅接受邮件报名。考生需下载公告下方《2017年上半年普陀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岗位报名表》),填写完整后,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EMAIL:ptbwzl@163.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所报考岗位名称。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7月6日。
  (3)报名人员凭收到的手机短信或者电话通知,本人(他人不得替代)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领取笔试准考证后,方可认定为报名成功。
  (4)本次报名实行个人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报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在邮件报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而产生的影响,由报名者本人负责。
  2、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验,内容涵盖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及参考用书,也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资格审核和面试
  (1)笔试60分及以上为合格。结合各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合格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排序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用人单位根据笔试成绩确定的人员名单,进行资格审核。
  (3)考生进行资格审核时需提交下载打印的《岗位报名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个人社会保险缴纳查询清单等材料,两张同版一寸照片。所有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应聘材料恕不退回。资格审核合格的,确认为进入面试人员。
  (4)面试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岗位要求组织进行。
  4、体检
  按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计算综合成绩并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用人单位要求,至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其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税务岗位条件咨询电话:52564588*5560、5527
  劳动监察大队岗位条件咨询电话:56371100*325
  仲裁院岗位条件咨询电话:66112739
  综合咨询电话:52564588*257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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