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务院侨办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公告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的有关规定,国务院侨办2017年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定于7月26日进行。现就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职位名称及代码 |
姓 名 |
准考证号 |
备 注 |
秘书行政司财务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106001001) |
王晓佳 |
1412220128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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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右志 |
1412310208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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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业鹏 |
14124101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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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 钰 |
14123701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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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猛 |
1412370207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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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振沄 |
141211225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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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蓉 |
141211141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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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方圆 |
937211110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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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政伟 |
14124401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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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开红 |
1412114209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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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聪聪 |
141237041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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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司人事处
主任科员及以下职位
(0106008001) |
李沈鸽 |
141222015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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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静 |
1412111416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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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璜 |
141211141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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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德标 |
141237040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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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桂军 |
1412310207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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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传真。要求如下:
1.传真号码:010-88387713。
2.标题统一为“XXX确认参加XXX(单位)XXX职位面试”。
3.传真正文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须本人签名。
4.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传真正文中注明。
5.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1),经本人签名,于2017年7月18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010-88387713。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将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四、资格复审
请考生于2017年7月19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复印件传真至010-88387713接受资格复审:
1.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工作证复印件;
3.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考秘书行政司财务处职位的考生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
逾期未传真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面试前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考生在面试报到时将上述材料原件交我办工作人员审核。
五、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17年7月26日上午8:30开始,请参加面试的全部考生于7月26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截至面试当日上午8:0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侨办机关办公楼一楼大厅(从南门进入后右转直行第二个门口),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35号。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和考察事宜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应对个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视情节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严禁考生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电子设备进入候考室和考场。
3.面试期间,考生食宿、交通费用自理。请参加面试的考生合理安排行程,并注意安全。
4.为便于联络,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 010-88387693,88387713(传真)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模板)
国务院侨办人事司
2017年7月17日
附件1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国务院侨办人事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报考××职位(职位代码××),已进入该职位面试名单。现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
签名(考生本人手写):
日期: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