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海松江区永丰街道招聘16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4:00;双休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报名地点:永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仓华路623-631号)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7上海松江区永丰街道招聘16人公告
为切实推进永丰经济社会建设和管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合同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计划招聘合同制人员16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二、招聘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87年6月30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82年6月30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77年6月30日及以后;年龄要求为45周岁及以下的,出生日期必须为1972年6月30日及以后;
4、有学历要求的,如岗位要求全日制学历的,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上的学习方式必须为“普通全日制”;
5、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城镇职工)》中的累计缴费年限不得低于《招聘简章》要求年限,计算截止至2017年6月30日;
6、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年龄尚未满十八周岁的;
(2)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3)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4)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或曾被用工单位开除过的;
(5)其他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7、具体职位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招聘简章》。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录采用现场报名审核方式进行。请下载并填写《永丰街道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至报名地点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3日-2017年7月2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下午4:00;双休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2、报名地点:永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二楼办公室(仓华路623-631号)
3、提交材料(请结合《招聘简章》内容准备齐全):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
②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本人页和户主页);
③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有学位要求的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的,请自行到学信网上注册后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张如附件3所示),具体操作指南详见:http://www.chsi.com.cn/xlcx/rhsq.jsp;
⑤岗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
⑥如系2017届应届毕业生且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请提供学校盖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信网上注册后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样张如附件4所示);
⑦有最低工作年限要求的需提交符合要求的上海市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或个人账户查询记录单(可凭本人身份证至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拉取);
⑧招聘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请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盖章的证明材料;
⑨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以上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4、职位限报:求职者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和岗位要求,填报1个招聘岗位,具体内容以所填《永丰街道应聘人员报名表》为准。
5、诚信承诺:报考人员应对填报的个人信息材料和本人照片负责,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招录方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能力测验》,采取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一般于笔试结束后七天内公示在永丰街道办事处官网“公告栏”内。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现场报名审核通过后,将于一周内发放准考证)。
2、面试
根据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拟面试人数不超过1:3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人选。如报考人数较多或不足1:3比例的,视具体情况予以调整面试比例,或重新发布招聘公告。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素质,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会测试应试者的拟任岗位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入围面试的人员须按照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由笔试和面试4:6的比例进行加总,满分100分,由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确定入围人员。
4、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政审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政审、体检不合格,可按综合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五、录用及相关待遇
根据拟聘用职位的要求,按照考试结果拟定聘用人选,报永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批。录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工资待遇统一按照永丰街道同类人员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六、招考咨询与监督
咨询电话:详见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3),咨询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00-3:00
监督电话:57817282 永丰街道纪工委(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永丰街道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附件1 永丰街道2017年直属公司、基层单位招聘简章.doc
附件2 永丰街道应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docx
上海浦东新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松江区人民政府永丰街道办事处
201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