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的原则和条件
(一)已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得参加调剂;
(二)参加调剂的考生只能报考一个调剂职位;
(三)申请调剂的考生应当符合调剂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
(四)申请调剂的考生笔试成绩应当达到上海市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类别规定的笔试合格分数线。
二、调剂程序及资格审查
调剂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进行:
(一)查询调剂职位。考生6月1日9:00起,可登录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查询调剂职位、调剂人数、报考资格、招录机关联系方式等。
(二)报考调剂职位。考生从6月1日9:00至18:00,可登录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的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选择并报考调剂职位。考生报考资格未审核之前,考生可撤销所报职位并重新报考;考生报考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可结合自身情况再次报考职位。
考生对调剂职位所需基层工作最低年限、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录单位联系。招录单位咨询电话详见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的《2018年度上海市考试录用公务员招录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三)确定调剂职位面试人选。通过调剂职位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职位调剂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调剂人选因笔试成绩相同超过职位空缺名额的,一并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