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是中国培养戏剧艺术专门人才的高等艺术院校。自1945年建校,70多年来,为国家培养了一大批优秀艺术工作者和以文化事业为主的各类人才,在各历史阶段不断涌现出优秀作品,形成了独特的办学理念和校园文化,成为国家专业艺术院校的排头兵。
上海戏剧学院设有博士后流动站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个,其中,“戏剧与影视学”、“设计学”与“艺术学理论”入选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学校现有华山路、莲花路、虹桥路、浦江(在建)四个校区,设表演系、导演系、戏剧文学系、舞台美术系、电影电视学院、戏曲学院、舞蹈学院、创意学院、音乐剧表演艺术中心、人文社科部、研究生部等11个教学单位,同时还拥有附属戏曲学校和附属舞蹈学校两所中专。“十三五”以来,学校全面深化教育综合改革,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艺术高等教育,坚定不移朝向建成国内领先、世界一流艺术高等院校的宏伟目标不断奋进。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科研人员及教辅人员。
一、招聘岗位类型及职数
本次招聘共64人,其中,教学科研(教师)岗位55人,教辅(管理或其他专技)岗位9人。
1. 教学科研岗位: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艺术创作及实践工作;
2. 教辅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二、招聘基本要求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奉献精神,身心健康;
5.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6.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应聘教辅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详情见附表)
7. 应聘者中专业能力突出,获得过重大奖项(荣誉),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和行业声誉者,学历、学位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招聘办法
1. 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登陆上海戏剧学院人才招聘系统(http://zp.sta.edu.cn/zpsys/),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本次招聘计划2018年度内有效(具体请关注上海戏剧学院网站公告)。
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 资格审查
上海戏剧学院人事处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应聘者需提交相关验证材料进行复核。
3. 面试与考核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面试与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并确定拟录用人员。
4. 考察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拟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5. 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报告交由上海戏剧学院医务室登记审核。
6. 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在学校网站及“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7. 聘用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学校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及最新政策,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对于高层次人才,学校将提供优厚的引进待遇,具体情况面谈,欢迎来电来函联系。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老师、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3221 021-62485521
联系邮箱:shangxizp@163.com
上海戏剧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