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海海洋大学招聘公告

2018-06-29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2018上海海洋大学招聘公告已公布。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8上海海洋大学招聘公告
  上海海洋大学建校于1912年。现有12个学院(部),海洋科学、水产、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1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4个专业学位授予点,43个本科专业(方向)(其中国家特色专业5个),在校学生15000多名。学校荣获“2014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称号。2017年9月,学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17年12月,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中,学校“水产”学科获A+评级,并列全国第一。2018年USNews(世界四大排行榜之一)中国内地高校排名92名。
  我们热忱欢迎广大海内外人才加盟我校,共同发展!
  2018年人才引进与岗位招聘计划(第3批)
  一、高层次人才引进(应聘条件: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获得者等,及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2.国家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获得者、上海千人计划专家、上海领军人才、国家万人计划、东方学者特聘教授、全国高校教学名师、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以海内外具有与此相当学术地位和成就的专家学者。
  3.学校发展所急需的其他海内外优秀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曾主持过国家自然科学及社会科学等重大重点项目、或获得省部级教学科研成果二等奖等奖项等。
  二、专任教师招聘见附件。
  招聘说明
  为进一步做好上海海洋大学人才引进与招聘管理工作,建设一支适应高水平特色大学发展需求的专任教师队伍、管理队伍和支撑保障队伍,根据《上海海洋大学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沪海洋人〔2018〕11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对我校招聘工作做如下说明:
  一、招聘联系:
  所有职位均在“上海海洋大学网站www.shou.edu.cn-站点资源-管理服务-人事人才”中公布。应聘者请填写《上海海洋大学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可在人事处网站下载),并提交应聘简历材料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投递,并注明应聘岗位。
  学校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学校网址:www.shou.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直接与各学院、各部门联系人联系。
  二、招聘要求:
  高层次人才:根据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针对省部级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提供优厚的薪酬待遇,包括年薪、科研启动经费、购房补贴等。特别优秀或者学校学科建设急需人才相关待遇可实行“一事一议”。
  专任教师:博士(博士后)原则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教授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优先聘用有海外学历背景人员。新招录应届博士原则上以“师资博士后”方式录用(详见《上海海洋大学实施师资博士后制度试行办法》),对师资长期紧缺、专任教师引进录用困难的部分专业,可申请直接进编录用。已具有2年博士后经历、符合进编录用条件的,可按事业编制方式录用。新进专任教师实施“3+2”首聘考核(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教师首轮聘期考核实施办法》)。
  实验技术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实验技术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协调能力、服务意识。能够熟练掌握与实验技术岗位相一致的专业技术、有独立研发或丰富的实验设备维护与功能开发经验者优先。具有本岗位相关中级职称者优先。
  管理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管理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管理协调能力、服务意识和写作能力,具有海外经历者优先。
  其他专技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聘其他专技岗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具有相关学科专业背景,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技能等条件者优先。
  本招聘计划所公布的岗位,招满即止;未招满的,有效期截至2018年9月15日。
  以事业编制方式录用的,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时间为2018年9月15日)。外省市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应届毕业生应符合如下条件:列入普通高校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全日制且不属于定向和委托培养、完成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列入毕业年度的就业计划(提供毕业年度《报到证》);在校期间未与任何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或人事聘用关系,未缴纳社会保险(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由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受该条件限制)。
  三、相关待遇:
  1.录用人员享受学校规定的薪资待遇。
  2.住房待遇:正式录用人员可申购配套商品房;考虑到临港政府配套商品房房源的不确定因素,在未取得房源期间,实行货币补贴的办法,每月核算,按年兑现,最长享受20年。详见上海海洋大学校园网—后勤管理处网站,临港限价房有关介绍可登陆http://sh.ihk.cn/news/b11d67.html了解。
  3.关于科研启动及培养:
  (1)学校提供博士科研启动费理工科5万元,文科2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海海洋大学科技发展专项基金》,自然科学类每项8-10万元,人文社科类每项2-5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上海市教委《高校青年教师培养资助计划》每项不超过5万元。
  (2)新进教师进校后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产学研践习项目,进校满3年可申请市教委资助的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和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
  (3)符合国家及市部级人才计划入选条件者,学校协助推荐申报中央千人计划、上海千人计划、上海高校东方学者特聘教授、上海浦江计划等人才项目。
  原标题:上海海洋大学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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