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晚间,有微博网友发布一则视频称,湖南省永州市东安县惊现KTV式检察院。记者从该视频中看到,夜色中,东安县检察院的外墙在竖条状的彩色霓虹灯管闪烁下呈红黄色渐变背景灯,衬托着的是数名女子舒展手臂、扭腰提胯、转动身体,仿佛是在跳舞。网友质疑该检察院是在浪费国家资金,并且有损公诉机关尊严。据悉,包括检察院外墙在内的三条街的亮化花费超过4000万元。记者从东安县委宣传部获悉,该灯光特效确系东安县统一安排制作,所谓“女子跳舞”的灯光特效其实是当地特色武术动作的特效。(7月16日北京时间)
东安确实是一个有着特色武术流派的地方,据说其境内的“东安武术”最早可以追溯到三国时期,有着一千七百多年的历史,还被列入了湖南第三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所以,视频中那些疑似在跳舞的女子伸腰展臂提胯转身的动作可能真的如当地宣传部门所说,是特色武术动作,并非“跳舞”,更非一些人想象中的“艳舞”。
不过,是不是“跳舞”不是问题的关键,也不是对此事提出质疑的网友的核心关注点所在。在这一事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两个,一是检察院外墙安上霓虹灯,搞出KTV的效果来,是不是合适?二是花费4000万用于包括检察院外墙在内的三条主要街道的亮化是否合适?
第一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涉及到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那就是,在不少四五线甚至不上线的小县城,城市建设和美化中的审美一直是个大问题。这个问题不仅表现在城市建设的“千城一面”毫无特色上,也表现在城市美化的不美甚至是恶俗上。检察院外观搞得像KTV,正是这种恶俗审美趣味的表现——在外人看来很丑很恶俗的东西,在当事人眼里看来却可能正是他所理解的“最美”。
至于第二个问题,即花这么多钱搞亮化合适不合适,则需要依情况而定。如果是旅游城市,针对旅游景区搞亮化,而且这亮化不仅能提升景区形象、增加新的旅游观赏项目、吸引更多游客从而给当地带来更多的旅游收入,相应的亮化就是合适的,投入的钱也就没有白花。不过,东安县并非什么著名的旅游城市,市区的街道也没有吸引游客的功能,所以,这笔钱花得合适不合适,其实是不言自明的。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十几天前的7月4日,湖南省扶贫办刚刚发布了《关于下达2018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计划的通知》,其中东安县得到的扶贫资金是971万。东安县虽然不是挂牌的贫困县,但当地仍然有很重的扶贫攻坚任务,扶贫需要人力物力的投入,这些自然都需要相应的资金作保障。虽然971万扶贫资金还不到4000万亮化投入的四分之一,但已经足以让当地媒体开心地大喊“湖南扶贫又给东安发大红包了”!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扶贫这么缺钱,为什么还能花4000万去搞大而无当的亮化呢?
无论是第一个问题还是第二个问题,归结起来,反映的其实都是同一个问题——如何过日子。个人有过日子的问题,地方政府当然也有过日子的问题。家里怎么布置,家庭成员怎么打扮,收入支出怎么精打细算,这些都是当家人该认真考虑的。一地政府的当家人自然也是如此。
有人花在装修上的钱比买房还贵,可看起来照样很丑,就是因为不会布置,缺乏正确的审美观。但审美毕竟是小事儿,如何花钱才是大事。
有道是“吃不穷,花不穷,算计不到就受穷”,这个道理既适用于家庭,也适用于一地政府。对于东安县来说,把城市打扮得丑打扮得恶俗也就算了,花起钱来竟然毫无节制,该花的地方不花,不该花的地方乱花,受人质疑和诟病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在质疑与批评之外,恐怕有关部门也该好好查一查,看看这些把检察院搞成KTV的钱到底花得合适不合适,给关心此事的网友也给当地群众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