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简称:上海市质检院,注册商标及英文缩写:SQI)是非营利性公益科研类政府实验室,是国家级上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现因业务发展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位工作人员(2018年第三批),具体如下:
一、 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特殊要求的见具体岗位要求);
4、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有特殊要求的见具体岗位要求),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所必备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31日。
(三)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见招聘岗位对应的“其他要求”。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在21世纪人才网下载应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以“应聘岗位-姓名-毕业院校-学历”命名文件及邮件主题,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招聘邮箱(邮箱地址:zhaopin-sqi@sqi.org.cn),学历(学位)证明、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一并作为附件发送,谢绝来电、来信、来访。
报名时间:2018年09月28日至2018年10月12日。
(二)资格审查
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对应聘人员进行筛选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其他对象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面试
根据招聘职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考核面试由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自行组织,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初步拟聘人员。未进入拟聘人员名单者不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招聘职数,按照1:1确定体检人员,到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等情况。
(五)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倪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1-54336193、021-54336109
邮 箱:zhaopin-sqi@sqi.org.cn
原标题: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2018年第三批)
原文链接:http://21cnhr.12333sh.gov.cn/04/02/201809/t20180927_128670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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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2018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