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上海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事物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是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所属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交通委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受理等工作。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业务服务管理岗位,职数3名。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负责本市城市交通、港口航运及地方海事业务的统一受、办理、制证及送达工作。评估申请单位的作业申请许可资质。定期统计分析总结市场经营情况及行业日常数据,提出业务受理调整方案。负责水利行政许可受理、统计及相关事项的催办和协调。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
2、岗位条件
法律、海事、机械、工程专业;口头表达良好,沟通、协调能力强,逻辑分析能力强,具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良好,待人接物好;熟悉掌握、处理业务管理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具体工作要求;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2年以上交通运输行业窗口服务经验者优先;持有驾驶证者优先。身体健康,能到中心设在郊区的受理窗口工作,须经常加班。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邮件报名方式,请将报名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建国东路525号巴士大厦309室,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组织人事科收。请下载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并将报名表填写完整。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8年10月15日止。
(二)笔试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将不再专门安排笔试,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以2018年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2018年笔试时间为4月21日)成绩为准。中心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名单,通过笔试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安排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安排在2018年10月16日上午9点,面试地点为上海市建国东路525号4楼。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三名进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考察。
由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陆老师
邮 箱:shoulizhongxin@163.com
联系电话:51528010
监督电话:51528008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邮政业安全监管事物中心)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