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虑,女职工较多的单位不妨建立针对职工怀孕的常态化岗位协调机制。
二孩政策已放开许久,可一些人合法生育二孩的权利依旧行使得很艰难。
据检察日报报道,在某集团创办的幼儿园,为了破解女教职工扎堆生育的困局,单位出台规章制度,对申请生育二胎的女职工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根据得分高低排队,确定怀孕顺序,违反规定者按自动辞职处理。有女职工“插队”怀孕,被单位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了劳动合同。
在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背景下,生育二孩本是每个人的权利,企业无权干涉。“排队怀孕”的规定明显违反法律法规,并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也对怀孕女性职工规定了特殊的劳动保护制度,女职工处于孕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怀孕为由,通过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方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也不能针对其进行经济性裁员。
因插队怀孕被辞退,明显违背了上述规定。该女职工通过劳动仲裁和法院判决,最终拿到了自己的赔偿金。这位女职工虽然维权成功,可其他人或许还要处于“排队怀孕”的压力之中;另一方面,作为女职工较多的幼儿园,“扎堆怀孕”势必影响工作的开展,园方出此下策想必也是无奈之举。
现实矛盾比起法律层面的定分止争要难得多,职工和单位不妨相向而行。女职工给予单位一定的协调、准备时间;而单位则应给予职工充分的尊重,特别是学校等女职工较多的单位,不妨建立起针对职工怀孕的常态化岗位协调机制。当然,政府也要进一步完善生育政策的配套服务,以解职工和单位的后顾之忧。
二孩制度的落地,或许还存在着一些障碍。但在逐渐放开生育权利的趋势下,从个人到单位再到国家政策,都应积极建立新的制度和机制,以适应这种“生育二孩”的新常态。□吴玲(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