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主要开展上海市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与咨询等相关业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文物鉴定审核(专技岗位)职数2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一)文物鉴定审核
1、工作职责:
从事文物进出境审核、涉案文物鉴定评估工作;撰写涉案文物鉴定报告,出庭质证,从事文物研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考古学、文物与博物馆学相关专业毕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具有一定文物鉴定工作经验和文物研究能力,具备良好的文物法律基础,沟通表达和协调能力。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7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12月7日下午5:00止。
2、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等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rczp@shwgpx.org,文件名为: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不接受其他格式的报名表或者个人简历等,且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应对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填报信息和提交材料不实,将取消录用资格。
3、笔试:根据申报材料,进行报名者的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设置最低分数线,成绩不达到最低分数线者不能参加面试。
4、面试: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不低于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开考比例为1:2)。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须递交所有证书的原件以供查验。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用。
5、身体检查: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6、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7、拟录用人员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进行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
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内录用,具体工资待遇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4737471
监督电话:23128124
监督邮箱:wgjzpjd@163.com(监督邮箱不接受报名)
原标题: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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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文物保护研究中心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