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部分街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本次报名招聘对象为:已经参加过由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9月15日组织的浦东新区2018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集中笔试,达到《招聘简章》中要求的最低合格分数线50.3分,且未被单位录用。
2、具有上海市常住户籍人员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及以上的外省市人员(居住证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及以前,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
3、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即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5、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热爱社区工作,乐于奉献,具有公益品格和为民服务精神;具备一定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要求以《浦东新区2018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第二批)简章》为准(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18年11月29日10:00至12月3日16: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
报考人员注册登录后,如实、完整填写报名表,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0KB以下),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3、查询报名结果:根据岗位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查询时间:2018年12月10日10:00起,没有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4、面试由招聘街镇组织实施,具体事宜由招聘街镇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核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依据公布的招聘条件和《招聘简章》中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报考人员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的,应及时向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确认。
2、招聘机构在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中,如报考人员提供不出承诺的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其面试和聘用资格。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考察事宜由招聘街镇组织实施,根据报考人员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与所在街镇的社工事务所(民办非企业组织)签订劳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六、其他事宜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考务费。
2、年龄要求50周岁以下,即要求196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即要求197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下限40周岁,即要求197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以此类推。
3、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以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或个人所得税为准。如岗位要求最低工作年限为一年,即要求201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以此类推。报考人员实际工作年限应按截止日期实足计算;以往在不同用人单位工作的年限可累计计算。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对《招聘简章》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信息存在疑问,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浦东新区2018年下半年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第二批)单位咨询电话一览表》。
政策咨询电话:20742808;
考务咨询电话:58601326;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58601312;
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