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在金泽地区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职位要求:
详见《2018年金泽镇社保大队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民服务精神;
2、本市金泽户籍,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素养,工作认真负责;
3、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4、应聘人及其配偶、子女在金泽镇内无“五违”(违法用地、违法建筑、违法经营、违法排污、违法居住)现象;
5、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要求;
6、每人只允许报考一个工作岗位;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不适合从事社保大队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考试方法:
1、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招聘岗位名额1:2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计分和录取方式:
1、笔试成绩占总分的40%,面试成绩占总分的60%;
2、按岗位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1:1确定入选人员名单,并经考察、体检合格者,择优录取。如出现入选人员名单中主动放弃者或在考察与体检环节出现淘汰人员,按总成绩排名顺延候补(成绩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
3、录取人员在2019年6月底前分期分批办理录用手续。
五、待遇和报酬:
1、新录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应参加岗前培训,接受考核。试用期内待遇为3000元/月(无其它奖金福利),试用期满后收入参照金泽镇集体身份人员同类岗位标准执行,按上海市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经用人单位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按规定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经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予录用;
3、根据工作需要,被聘者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岗位调整。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12月06日--12月08日(9:00时至16:00时);
2、报名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沙埭浜路58号;咨询电话:021-33863184转809。
报名时需携带:
①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
②毕业证书或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④退伍证、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需提供);
⑤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⑥村(居)开具的无“五违”证明(经办人、支部书记签字、盖章);
⑦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七、公布:
笔试、面试总成绩及录取名单分别公布于“青浦人才网”及“青浦生活”微信公众号。
八、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现场报名时必须提供齐全的个人材料,否则不得应聘;
2、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申报和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取消应聘资格。
附件:
上海青浦区劳务协作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