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向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进入市场自主择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为其提供免费的就业指导、就业推荐、人事代理及相关服务,并为落实就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办理各种人事关系转接手续。
事 业 单 位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本区事业单位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服务期内每年考核优秀的,或者服务期满后留在乡镇基层事业单位的,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可免笔试,通过考核直接录用。考核办法由区自行制定。具体请咨询各有关区“三支一扶”办公室。
公 务 员
服务期内每年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当年报考本市机关公务员的,实行“三个优先”的特殊政策,即优先调剂、优先推荐、优先录用。“三支一扶”人员被机关录用的,“三支一扶”服务年限可视同新录用公务员下基层锻炼年限。
落 户
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非本市户籍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符合如下条件之一,且经区“三支一扶”办公室推荐上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1)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农村基层工作并签订2年以上合同的;
(2)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进编的;
(3)做出突出贡献,业绩突出的。
考 研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国 企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被本市国有单位录用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其服务期限,计算为工龄。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其参加“三支一扶”的服务年限可计入基层工作经历,计算为专业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