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57年,为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直属事业单位,是粮食行业唯一的国家级科研院所。现根据院发展规划、重点任务和人才队伍建设需求,面向社会在职人员。公开招聘5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高,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开拓创新精神,有志于投身粮食科研事业。
4.身体健康,吃苦耐劳,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7.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
二、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合同等阶段。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请填写《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将个人简历和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rczp@chinagrain.org邮箱。邮件主题请按“序号-岗位-姓名-学历-专业”填写,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25日。
(二)资格审查。我院综合考虑职位要求和报考者自身条件,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三)笔试。笔试人员名单及笔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四)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我院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单位进行考察,并查阅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
(六)体检。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未参加体检或经体检机构确认不合格的,则按成绩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招聘人员。根据考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的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签订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三、其他事项
(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转正定级,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录用资格。
附件: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联系人:高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10-58523645、010-58523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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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科学研究院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