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音乐学院是中国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等专业音乐教育机构,拥有音乐与舞蹈学、艺术学理论、戏剧与影视学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5个教学单位,办学九十余年来,逐步形成了以作曲和作曲技术理论、音乐学理论研究为核心,以音乐表演艺术学科为主体,以应用音乐为延伸的音乐艺术学科综合体系,培养了一大批杰出的音乐艺术人才,被誉为“音乐家的摇篮”。2017年9月,学校被列为教育部“双一流”建设高校。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上海音乐学院各岗位共51人;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各岗位共8人。
二、招聘岗位类型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类型
(1)教师岗位:从事教学、科研、艺术实践等工作;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从事教学辅助等工作;
(3)管理岗位:从事行政管理等工作。
2、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责任心和事业心,具备组织协调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心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下表或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www.shcmusic.edu.cn/job);
(6)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可不受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申请人登陆上海音乐学院人才招聘网(www.shcmusic.edu.cn/job),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本次招聘的招聘类型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按要求报名者恕不接受申请。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4月15日
网站开放时间为报名期间每日7:00-20:00(北京时间)
2、资格审查
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对象在收到考核通知后,需根据要求提交个人简历及其他相关验证材料。
3、考核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根据岗位要求组织统一考核,考核主要通过笔试、面试等方式测试申请人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4、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专科学校组织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经上海音乐学院院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录用形式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录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按择优纳编原则录用,录用后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邮箱:zhaopin@shcmusic.edu.cn
联系电话:021-64313746
上海音乐学院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