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与上海师范大学旅游学院是同时采用两个名称的合一教育机构,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是独立法人单位。2011年成功通过教育部和财政部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的验收,成为全国唯一的一所旅游类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学科研岗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数
教学科研岗36人
(详见: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教学科研岗招聘计划)
二、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岗位说明
教学科研岗:承担本学科(专业)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包括制定教学计划,按规定完成核定的教学科研工作量,申请各级科研项目并认真完成、发表规定等级的学术论文。能够胜任教学科研岗位的其他工作需求。其中,学科带头人(专业负责人)还需承担学科团队建设等相关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具有承担应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相关专业背景;品行端正、为人师表、责任心强,具有团队协作精神,能服从工作安排;身心健康,具备承担本职工作的生理、心理素质。
具体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职责描述、学历要求、职称要求、年龄要求、专业要求或其他具体要求详见“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2019年度教学科研岗招聘计划”。
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0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应聘人员需将个人简历投递招聘邮箱,标题注明个人信息和应聘岗位。截止日期:2019年5月30日。
2、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各类应聘佐证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会收到面试通知。
3、面试
应聘教学科研岗位的人员由学校或各二级教学机构组织面试和试讲,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试讲或答辩方式进行,由各二级教学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结合实际情况按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考察的人员名单。
4、复试考察
学校组织相关专家对复试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5、体检
通过复试考察的人员,到学校指定的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疗机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面试、复试考察、体检结果的情况由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人员。对拟聘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等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教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上海市事业单位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招聘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7126204、57126295
联系人:袁老师,卢老师
联系邮箱:sitzhp@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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