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以下为“市教委科发中心”)因事业发展需要,现根据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等和择优原则,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名。具体如下:
一、单位介绍
市教委科发中心系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直属公益二类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服务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转移,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科技成果会展与推介;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转移专业人员队伍建设;承担高校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今年,市教委科发中心公开招聘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为“成果转化策划与推广”、“信息统计与政策研究”、“产学研合作与技术经纪”等共3个,人数各1名(共3名)。
三、招聘岗位说明与招聘条件
见附件
四、实施要求
本次招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笔试、专家面试、组织审定、身体检查、办理录用等程序和方法进行。
(一)报名及递交材料日期
报名一律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技发展中心公开招聘报名表》,并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含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提供证明其学习经历的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技能鉴定证书复印件,以及其他能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电子版材料(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课题立项认定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发至招聘邮箱kejifzzx@163.com。邮件主题上注明姓名+应聘岗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5月15日。
(二)资格审查
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内容进行筛选、资格审查。通过后一律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进入参加笔试的相关考生。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三)考试日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即与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不指定具体参考书籍或资料)。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胜任力、专业水平等综合素质。
(四)体检、考察
笔、面试结束后,根据前述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专门另行通知)。
(五)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由市教委科发中心确定为拟聘人员,其名单在市教委科发中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市教委科发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中止聘用。
(六)其它
应聘者一旦放弃或因故被取消聘用资格,由市教委科发中心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市教委科发中心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21-56311662(赵老师)。
六、监督
为保证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1-36369901)。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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