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市地震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2019-05-13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2019上海市地震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已公布。本次上海市地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1所,并由其指定2名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上海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信息公布如下:
2019上海市地震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精神,上海市地震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律师事务所1所,并由其指定2名执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及待遇
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我局起草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论证;
(二)参与合作协议的审查,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局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其他职责包括:
(一)为我局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劳动争议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三)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四)报告年度工作情况;
(五)承担我局交办的其他涉法事务。
具体的权利义务和服务方式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确定法律顾问律所后,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服务费用为3万元/年。当合同期届满,若继续留用现任律师事务所,将按照合同有关规定续签相应合同。
委托代理诉讼案件另行签订协议。
二、参选资格条件
(一)对参选律所的要求
1.遵守宪法,坚持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律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专职律师人数在50人以上;
3.具备较强的综合服务能力,在业界具有良好的声誉,能够保障在合同期内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并尽一切可能提供优质服务;
4.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对指定律师的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或者5年法律实务工作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熟悉行政法理论及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业务,参与过相关领域重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起草论证,具有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经验的优先考虑;
4.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参选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经律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上海市地震局法律顾问申报表》(见附件);
2.律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指定律师学历学位证书和执业证复印件;
3.其他证明律所和律师能力、业绩的材料。
竞聘律所需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查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并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请有意向的律师事务所于2019年5月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邮寄或送达至上海市地震局政策法规处(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87号)。
四、选聘程序
上海市地震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律所提交材料,综合考虑律所和律师的资格条件、专业领域的影响力等因素,经资格审查、初步评选、审核、集体研究等方式,于30个工作日内确定拟聘的律师事务所,并将选聘结果告知申请律师事务所,同时在局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与拟聘律师事务所拟定聘用合同,于15个工作日内经上海市地震局研究批准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并明确聘用的律师。
联系人:陈韵欣
联系电话:021-31759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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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震局法律顾问申报表.docx
上海市地震局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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