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充实、优化教师队伍,更好为海关教育培训事业和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服务,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广纳贤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上海海关学院前身为创建于1953年的上海海关学校;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40人,其中教授17人,副教授4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比例为46%。具有博士学位教师70人、硕士学位教师48人,具有研究生学历教师的比例为84%。师资队伍结构合理,教学科研水平较高。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招聘专业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
(三)具备所需的专业背景及工作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报考程序
岗位需求可通过登录上海海关学院门户网站(http://shanghai_edu.customs.gov.cn)"人才引进"栏目查询
高层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上海海关学院人才引进暂行规定(试行)》执行,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引进计划发布后,应聘人员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招聘邮箱;也可通过推荐递交简历。
专任教师岗位招聘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31日,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文档名称请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性别+毕业学校+专业)发送到以下相关邮箱: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考察范围。
(三)面试
1、部门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可直接进入部门面试考察环节。部门面试由各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入围面试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身份证。
2、学校面试
学校面试由人事处具体组织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人事处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拟考察人员要经原单位同意,学校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形式主要包括函调、查阅个人档案、与其原工作单位或学习单位相关人员了解情况等。
(五)公示拟聘用人员
上海海关学院从面试、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公开平台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待遇
2019年度公开招聘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和学校人才工作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本公告由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一)监督举报
监督举报邮箱:jianchashi@126.com
(二)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华夏西路5677号上海海关学院人事处,邮编: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