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市政道路、公路桥梁、水利水电、园林绿化的建设和养护管理,以及路用材料生产经营的综合性国有独资施工企业。公司现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上海市市政综合养护一级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总承包三级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企业资质,同时拥有沥青混合料、水泥稳定土备案证明等资质。
现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上级批准,下属上海凯凌公路养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园林工程师2名
工作内容:
1、负责制定或审核绿化建设、养护管理工作方案。
2、负责绿化项目现场施工、养护管理。
3、负责各类园林绿化施工、养护资料管理
4、负责指导质量检验和技术交底。
5、协调各方关系,保证工程进度。
6、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持有园林工程师证书。
2、二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能独立处理各种工程技术难点。
3、有良好的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园林绿化安全员1名
工作内容:
1、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好绿化施工的安全预防、检查、处理和管理工作。
2、指导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施工,定期开展安全会议并作好会议记录。
3、掌握安全施工情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绿化园林相关专业,持有绿化安全员证书。
2、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协调管理能力,有高度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三)园林绿化质量员1名
工作内容:
1、协助项目经理负责好绿化施工的质量策划、检查、处理和管理工作。
2、负责核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质量保证。
3、负责监督、跟踪绿化施工的质量控制。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要求:
1、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绿化园林相关专业,持有绿化质量员证书。
2、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协调管理能力,有高度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四)市政养护现场管理人员1名
工作内容:
1、负责市政养护现场的技术管理及各种协调工作。
2、负责施工项目的进度落实。
3、处理施工现场的各种日常事务。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任职资格:
1、本科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市政类岗位证书。
2、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较强协调管理能力,有高度责任心和团队精神。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说明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方式:请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相关技术职称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等资料以电子邮件发送至:KDGSRLZYB@163.com;或投递书面材料至:上海市松江区塔汇路609号上海市凯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冯女士收。应聘人员投递简历时请注明应聘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10月15日
3、报名资格初步审查注意事项:
(1)根据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报公司招聘工作小组复审;
(2)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提交的应聘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若提供虚假应聘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笔试
由公司统一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与面试
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名单于笔试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公司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依次一次性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社会表现考察
对复审通过人员的社会表现情况实行考察或承诺制,对能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提供证明的,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个别地域不开具证明的,本人需提交“无犯罪记录书面承诺”。
(五)体检
对通过面试和社会考察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40%、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占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即丧失录用资格。根据考生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及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者,由公司根据应聘者个人经历、能力特长及岗位匹配等因素,进行综合研判,因体检人员出现缺额或体检不合格时,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确定体检人员。
三、岗位培训
拟录用人员经体检、社会表现考察合格后,公司将安排相关人员对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四、录用及相关待遇
本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薪酬面议,一经录用,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规定的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按照“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的纪律与程序,并由公司纪检部门与上级主管部门全程参与监督。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已录用人员则解除劳动合同,责任自负。监督电话:57721225 任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