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校园骑自行车挨批”到“白天不能回宿舍”,再到女博士宿舍放玩偶被通报批评……近段时间,涉及学校管理的新闻频繁引发关注。更早以前,还有“禁止天台晾晒被子”“带手机进教室要被丢进水桶”等新闻,让舆论哗然。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奇葩”校规背后,是部分教育管理者管理乏术,不懂得与时俱进,不尊重学生成长规律的表现。校园管理制度的制定,必须体现对教育教学科学性的遵循,不能以教育“懒政”“惰政”替代应有的精细化管理。
[综合分析]
历数上述引发争议的校规,无外乎分为以下几种:一是决策草率、简单出台,如一些中学出台的“男女交往必须5人在场”“食堂分设男女就餐区”等;
二是执行粗暴甚至不具可行性,如有的学校规定“一周零花钱不超过10元”“禁止天台晾晒被子”;
三是违背常识甚至于法无据,如有的学校规定,检查宿舍的时候,床上不许有人,桌上不许有东西,还有的学校甚至要求学生与校方签订协议:学生自杀,校方免责。部分“奇葩”校规甚至在网络舆情的发酵中沦为“笑规”。
本该彰显严肃的校规,沦为“笑规”,不仅会消弭制度的严肃性,更对学生的健康成长和人格健全有害无益。
如果遵循“奇葩”校规的结果,是无法与异性同学正常交往;不顾及南方地区学校的天气情况,学生只能看着被褥发霉;学生们亲眼目睹校长老师暴力砸毁手机,这种简单粗暴的校园管理方式,会给学生心中留下教育的阴影。
或许每项严苛到不近人情的校规,初衷都是“为了学生好”。但在日常管理中违背常识理性,甚至致力于“严防死守”男女生交往、吹毛求疵地苛责卫生问题,折射出部分教育管理者思想深处挥之不去的“家长式”思维。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不但是教育教学硬件的现代化,更是教育理念的现代化。
涵盖校纪校规在内的校园管理制度,不仅能彰显学校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水平,更决定了学生的校园成长环境。
[参考对策]
校园需要“立规矩”,但所立的规矩也应当“合情合理合法”。如果校规在出台前,能够广泛征求广大师生意见,尊重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发展的基本规律,从细节出发,从保障学生权益出发,制定出让学生更好成长的校园管理制度,这才是符合学校、学生双方利益,有效提升校园管理水平的双赢之举。
“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学校不是工厂流水线,不是为了生产整齐划一的工业品,而是为了各具特色地教书育人育才。在学校管理中,让制度的归制度、倡导的归倡导、自觉的归自觉,既体现管理的智慧,又划定校园行为的界限,更有利于学生成长。今天我们向学生提供自律、理性、多元的成长环境,明天我们才有可能收获“不唯上不唯书只唯实”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