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参加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的内容、方式、结果等由上海市教育人才中心确定,考试时间、地点等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人员,测评时间初定为2020年2月。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聘人员可免测评、测试:
1.属于委托培养对象的;
2.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综合测评成绩以不低于60分为合格,职业素质测试以结果为“不低于均值”为合格,符合上述要求的即为测评测试成绩达标。测评测试成绩一般在两周后由我局人才中心告知用人单位。参加测评测试人员可在测评测试后的第三周内向用人单位查询考试成绩。
二、面试试教
面试试教由用人单位组织,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综合测评和职业素质测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面试试教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学校在应聘人员综合测评、职业素质测试达标基础上,以面试试教成绩排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校内公示。面试试教时间为2020年2月—3月,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确定并通知应聘人员。
三、体检考察
拟聘用人员由教育局人才中心统一组织到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崇明分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时间为2020年4月—5月,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拟聘用人员。
相关链接:2020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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