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上海健康医学院是全国唯一一所以“健康”命名的高等学府,是上海市政府举办的特色鲜明的医学和医学相关类人才培养的医学院。学校现设有13个学院(部)和二级办学机构、5家附属医院、数十家教学医院,百余个实验实训基地。主校区地处国家张江科学城的南部核心区域。现有全日制学生1.2万人,教师800余人,硕博士导师120余人,兼职教授、客座教授等百余人,是上海市本科教师教学计划高校之一。学校“攀登计划”鼓励和支持40周岁以下的优秀青年教师到国外访学研究提升学术视野;每年100名专任教师获“师资百人库”项目支持。
学校坚持“医工结合、医养结合、医保结合”特色,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机遇,创新健康新工科,打造智慧新医科,突出政、产、学、研、用五位一体的校企医合作、产教融合,全面加强师资队伍和人才培养,重点招聘专业前沿、行业一线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学科
临床医学、护理学、基础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医学影像学、生物医学工程、眼视光、医学检验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营养与食品卫生、机械类、数学、计算机、体育学、心理学、艺术类等相关学科和专业。
三、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
1、高层次人才:10名
2、学科带头人:20名
3、专任教师:100名
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师:3名
5、实验人员:10名
6、学生辅导员:7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高层次人才
(1)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称号获得者或海内外相当层次人才。
(2)人文社会科学界、体育艺术界认定的人才。包括杰出人文社会科学家、世界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家级教练员、国家级裁判员、国际知名或国家一级演员、导演、编导,金话筒奖、金鸡奖、百花奖获得者,青歌赛冠军等。
(3)职业技术界比较公认的人才。包括国家级和省部级技术技能大师、教育部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委员。
2、学科带头人
(1)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教授并具有博士学位。
(2)学风端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
(3)在研究领域取得公认的学术成果,能较快提升所在学科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
(4)国内应聘者应是高水平大学教授、博(硕)士导师或相当层次人员。
(5)海外应聘者可为海外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层次人员。
3、专任教师
(1)学风端正、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团队意识、创新精神。
(2)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背景和资格条件,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
(3)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并能履行相应岗位职责。
(4)具有临床工作经验优先。
(5)具有康复、护理等学习和工作经历优先。
(6)具有国(境)外学习工作经历优先。
(7)身体健康,符合学校招聘和人才引进规定的相关条件。
4、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教师
(1)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硕士。
(2)专业方向为临床心理学、医学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等。
(3)同等条件下,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在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方面经验丰富者优先考虑。
5、实验人员
(1)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2)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3)身心健康,品行端正,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4)动手能力强,具有钻研精神、善于学习新事物。
(5)服务意识强,具有实验室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6、学生辅导员
(1)中国共产党党员。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过硬、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在学习和工作期间遵纪守法,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沟通交流能力、管理能力、领导能力和研究能力。
(3)具有博士学位,或者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的优秀硕士。
(4)熟悉学生工作,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具有学生工作经历。
(5)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四、招聘办法
1、应聘时间与方式
(1)应聘时间:以上招聘岗位分批招录招满为止。
(2)应聘方法:应聘者填写应聘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连同电子版简历等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件(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学历+姓名)发至招聘邮箱。
(3)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本人投递简历之日(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居住证一年限制)。
2、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审查,在符合招聘专业、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中择优进行面试。
3、面试
学校采取部门、学校两级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考核,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测试,可采取提问答辩、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政审和体检
综合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对其组织政审与体检。政审由学校用人部门或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拟录用人员提交三级甲等医院体检证明。
5、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五、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周祝公路279号上海健康医学院人事处
邮编:201318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86-21-65882192
Email:jkyxyhr@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