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制机制。
公考角度解读
[提出观点]
教育督导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教育制度,也是现代教育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总体来说,教育督导权威性、严肃性不足,还没有真正形成威慑。
[存在问题]
一是在管理体制方面,主要是教育督导机构缺乏相对独立性,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还没有充分发挥作用,地方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不严格。
二是在运行机制方面,主要是督导定位不够清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现象还普遍存在,督导工作重点不突出,督导方式方法仍比较落后。
三是在结果运用方面,主要是督导报告缺乏权威性,督导意见常被“束之高阁”;整改问责不力,没有真正形成震慑。
四是在督学队伍方面,总体上人员严重不足,各级督学都面临专职少兼职多、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水平不高、条件保障不够、吸引力不足等问题。
[参考对策]
让教育督导“长牙齿”,要加强统筹领导。意见立足教育督导实际,聚焦关键,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等为突破口,着力对教育督导体制机制作出系统设计,推动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督导体系。这必将进一步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强化教育督导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提高教育督导的质量和水平。
让教育督导“长牙齿”,要加强队伍建设。一支完善、有战斗力的督学队伍是履行教育督导职责、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的根本保障。但是,相对于教育督导的对象和内容日益复杂化、对教育督导的广度、强度与专业性要求与日俱增的现状,各地督学队伍建设却普遍滞后,存在着专职少兼职多、年龄结构老化、专业水平不高、条件保障不够等问题。为此,意见提出了配齐配强各级督学、创新督学聘用方式、提高督学专业化水平、严格教育督导队伍的管理和监督等改革举措,着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廉洁高效、专兼结合的督学队伍。
让教育督导“长牙齿”,要加强问责力度。教育督导作为确保教育发展和改革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制度,其有效性必须得到切实保证。以往实践中出现的督导意见被“束之高阁”、后续整改问责不力等现象必须从根本上整治。意见提出了完善报告制度、规范反馈制度、强化整改制度、健全复查制度、落实激励制度、严肃约谈制度、建立通报制度、压实问责制度等八大举措,对问责的情形、方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这是此次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重点、亮点、创新点,也是促使教育督导“长牙齿”的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