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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申论积累: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
2020-03-20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公务员考试常识需要考生平时多加积累,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给大家带来的申论积累是
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
,希望考生能够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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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知识点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民事主体-非法人组织相关练习题
《民法总则》规定,非法人组织包括( )。
A.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
B.个人独资企业
C.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D.合伙企业
【答案】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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