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特值法在利润问题中的应用

2020-03-25 上海公务员考试网

      本期为各位考生带来了2021年上海公务员考试行测技巧:特值法在利润问题中的应用相信行测考试一定是很多考生需要努力攻克的一道坎儿。行测中涉及的知识面之广,考点之细,需要开始做到在积累的同时掌握一定的解题技巧。上海公务员考试网温馨提示考生阅读下文,相信能给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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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员行测考试,考察的并非仅仅是我们做题的能力,120道多道题目,120分钟,每一道题都做完,确实是难度非常大的,所以也考察我们的统筹规划能力,尤其数量关系部分,我们不仅要在备考中练好做题能力,也要练好快速挑题的能力,在数量关系中快速找到你会做的题目至关重要。那什么题型是常见且我们能够做出来呢?今天就来说其中的一种:用特值法可以解决的利润问题。

  一、利润问题基础公式

  要解决利润问题,首先我们先回顾一下利润问题的相关公式:

  ①利润=售价-成本

  ②利润率=利润÷成本=售价÷成本-1

  ③售价=成本×(1+利润率)

  ④打折率=折后价÷折前价

  二、特值法的应用

  可以用特值法解决的利润问题其实十分容易甄别,当利润、成本、售价、折后价、折前价均没有出现绝对量,比如:成本36元、售价50元、利润14元等。给出的只有相对量,如:利润率15%、打9折。就可以考虑设特值了。

  特值如何设其实很简单:

  1、若出现利润率,将成本设为整十或整百;

  2、若数量也没有给出具体值,在设成本或折前价的同时,可以将数量按照比例设特值。

  接下来我们通过两个例子来解释解题思路:

  例1:商店有两件进价相同的商品,一件以25%的利润出售,另一件以亏损13%的价格出售,最终这两件商品的利润率为?

  这道题通篇的数量只给了利润率和两件商品,在利润、成本、售价这几个量中没有出现具体值,所以可以考虑设特值。出现了利润率,所以将成本设为100,所以第一件商品的利润为100×25%=25元,第二件商品亏损了100×13%=13元,两件商品共获利25-13=12元,所以利润率为12÷(100+100)=6%。

  例2:某水果店销售一批水果,按原价出售,利润率为25%,后来按原价的九折出售,结果每天的销量比降价前增加了1.5倍,则打折后每销售这批水果的利润比打折前增加了( )%?

  本题中依然没有绝对量,只有利润率和打折率等相对量,所以可以利用特值法求解。题干中有利润率,也有打折率,所以优先设成本。成本为100,则原价为100×(1+25%)=125,九折的价钱为125×0.9=112.5元,数量上也没有具体值,所以可以将数量按照比例设特值,增加1.5倍,所以原数量:现数量=1:2.5,即2:5,所以设为原来卖出2件,打折后卖出5件。接下来只要表示出折前利润,和折后利润就可以求解了。这钱利润为(125-100)×2=50。折后利润为(112.5-100)×5=62.5,所以所求为(62.5-50)÷50=25%。

  相信通过以上两个例子很多同学都能对特值法解决利润问题有所了解了,关键还在于识别题型,积极练习。公考路漫漫,希望广大考生能够积极备考,奋力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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