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系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是具备药品、生物制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五大类检测能力的政府专业检验机构。主要职责和业务范围包括:药品进口口岸检验;生物制品批签发;新药注册复核检验;上市后药品监督抽验和评价性检验;国家药品质量标准提高及药典工作;食品(保健食品)日常监督和风险监测;化妆品日常监督、风险监测、行政许可和非特备案检验;委托检验、技术咨询和科研等工作。现有及在建的实验室面积共约4万平方米。配有各类精密仪器5000余台(含1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600余台)。拥有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专业(工作)委员会常务理事、美国药典委员会咨询专家、第十一届国家药典委员会委员等专家。拥有五个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因所业务拓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3名,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有团结协作和吃苦耐劳精神。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理论基础扎实,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具有较好的英语综合能力,计算机操作熟练。
(4)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高级或紧缺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本市居住证满一年的限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见附件
备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上述岗位应聘者如为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三、招聘方法
1、报名办法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shsyjszp@163.com邮箱。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须为原件扫描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同时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及《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邮寄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人事科收310室收。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即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2、考试安排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及格线以上的人员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面试按4:6计算综合成绩,根据排名择优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未进入笔试、面试者将通过邮件方式及时告知应聘者。
3、体检
根据招聘职数,按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4、考察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表现情况等。
5、公示
根据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6、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21-50798165
电子邮箱:shsyjszp@163.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衡路1500号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组织人事科
邮编:201203
监督电话:021-63111753
附件>>>
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