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协网络文学委员会主任陈崎嵘准备了《关于希望主管部门关注解决当下网络文学发展中几个重要问题的建议》,呼吁有关各方联合起来,严厉打击盗版网络文学,为创作创新构建更优质的环境。
公考角度解读
保护好制作版权意味着激励创作、鼓励创新,才能用好的作品吸引人、服务人;好的文化产品,只有让更多人接触到、感受到、体会到,才能释放出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合分析]
网络文学已成为我国当代文艺的重要组成部分,甚至与美国好莱坞大片、日本动漫、韩国偶像剧并称为“世界四大文化奇观”。但是,数据显示,2017年网络文学整体盗版损失约74亿元,2018年为58.3亿元,2019年为56.4亿元。虽然得益于不断加码的版权保护举措,盗版造成的损失有所下降,但它仍是网络文学的最大敌人,破坏性不容低估。
与影视、音乐等行业相比,网文领域的版权保护难度更大、形势更严峻。一方面,文字储存的技术要求低,抄袭的门槛低,盗版市场规模远高于数字音乐和网络视频。甚至有一些专门的网站光明正大地进行盗版,毫无下限地窃取原创作者的成果,但维权非常费时费力。
另一方面,随着网络文学蓬勃发展,盗版行为也“与时俱进”,给打击治理制造了新难点。比如,近些年越来越多的优秀作品走出国门,在这个过程中,很多境外文学翻译类网站未经许可擅自翻译作品,趁势收割网文出海红利。这类瞄准海外市场的盗版行为,由于服务器或运营人员位于境外,跨境执法的难度很大,打击起来相当困难。
此外,一些盗版集团也开始产业化运作,一键窃取正版内容,然后通过搜索引擎、浏览器入口、应用市场、社交媒体等渠道,批量化传播、规模化获益。这种成熟且隐蔽的产业链运作,正是打击盗版像“打地鼠”一样困难的原因,也是每年盗版导致几十亿元损失的根源。
[参考对策]
落实中央提出的“大力发展网络文艺”方针,促进网络文学大发展,一方面要让网络文学拥有更多的受众和更具活力的创作群体;另一方面,还应净化行业生态,避免盗版现象挫伤创作积极性。创作者的作品能收获读者认可,产生持续的收益,才有源源不断的动力。《庆余年》和《鬼吹灯之龙岭迷宫》等IP大获成功,真是很好的典型。
打击侵权盗版,需要完善版权保护制度体系。当前,网络文学已成为诸多文化创意产业的源头,创造的价值越来越大,侵权盗版所造成的损失也水涨船高。如果不从立法层面加大处罚力度,考虑引入惩罚性赔偿措施,将不足以对不法分子构成威慑。除此之外,也应从制度上鼓励创新、激发原创动力,推动优秀作品创作生产;创新版权治理模式,建立协同治理联动机制;推动版权信息共享,促进交易平台透明化等等。
参考来源:
光明网:打击盗版,为网络文学繁荣创造良好生态 亦 知
人民日报人民时评:合力打击网络文学盗版行为 张 贺
人民网评:《流浪地球》盗版猖獗带来什么启示 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