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保局、区财政局印发的《关于规范本区生态就业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实现生态建设与生态惠民良性互动的总体要求,增强三星镇生态建设力量,经研究决定,近期将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生态养护从业人员,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招录原则
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同时,根据实际需求采取一次考试,分批录用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需求
根据三星镇实际,招收从事农村垃圾分拣收集,河道、道路、村居环境保洁等生态养护员若干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无违法记录和吸毒史。
2、具有三星镇户籍的居民,且符合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女性在47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男性在57周岁以下(196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热爱农村工作,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和表达能力。
4、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史、无精神障碍、无残疾、无重度心脑血管等慢性疾病,能从事露天作业,胜任一定的体力劳动。
5、退役军人、少数民族、高、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高、中专及以上学历人员请提供学历证明。
四、招聘程序
01 招聘报名
报名时间
2020年7月27日至8月3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报名地点
本人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
报名材料
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1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承诺
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表》,报考人员进行承诺,自愿服从全镇范围内统筹统调,填报的个人信息、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经核实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自负。
02 资格初审
根据招聘条件和要求,对照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证件材料不齐、资格条件不符合的,取消应聘资格,并由各村居负责告知。
03 招录考试
符合招录条件的人员参加镇政府的统一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内容
主要有党建知识、法律法规、创城创卫、垃圾分类、农产品安全、时政等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内容。
面试内容
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精神面貌、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和沟通能力等。
04 公示聘用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成绩、政治素养及身体状况,经镇生态养护员招录工作小组综合审定,确定拟聘用名单,对拟聘用名单在户籍所在村(居)委会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确定录用。
其他不在公示名单上的应聘人员,为未录用对象,不再另行通知。
05 监督审查
招聘由三星镇纪委进行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存在舞弊的,经发现核实后,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和录用资格。
五、管理和待遇 1、实行合同聘用制,经管理单位试工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合同期为一年(设一个月试用期),年度考核合格的、经管理单位审核同意的予以续聘。具体办法按相关劳动法规执行。
2、严格考勤考核管理制度,实行GPS定位和人脸识别打卡考勤,对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予以违纪处置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3、每月工资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六、咨询方式 咨询人:朱老师咨询电话:5960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