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试题】
针对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热议。对此,你怎么看?
【答题要点】
1.基因编辑婴儿的出现不仅违法违规也突破了伦理底线。警示社会在科学研发过程中要守住道德和法律底线。
2.在本次事件中,贺建奎及其团队的做法极为不妥,因为基因编辑婴儿的出现带来的社会危害大,风险成本高。
(1)技术风险,科学研发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助推器,但是也时时伴随着巨大风险。例如本次事件中由于技术不完善,基因编辑可能会脱靶,此外基因对人体的免疫系统、神经系统都有作用,一旦被敲除,健康隐患很大。
(2)法律风险,一旦科学研发突破法律底线,不仅会在高关注度下形成不良示范作用,还会损害课研立法的权威性。《人类胚胎干细胞研究伦理指导原则》《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等文件明确规定禁止以生殖为目的对人类配子、合子和胚胎进行基因操作。本次事件存在着明显的违规违法性质。
(3)伦理风险,任何一项科学研发成果都必须符合公序良俗和道德伦理,违背伦理的科学研发无论是对社会稳定还是人类长远发展都会产生不可估量的危害。对相对健康的婴儿采取基因编辑,从微观角度讲,会导致婴儿的生命健康权受损,即研究者通过人为的有目的的植入现目前无法判定的健康风险在婴儿体内,婴儿在成长过程中一旦出现健康风险乃至生命风险都有悖于伦理道德。从宏观角度而言,不仅被改写的生殖细胞会影响其子孙后代,甚至改变人类的基因池;而且技术的垄断可能会引发较大的阶层冲突。
3.从本次事件背后也暴露出我国科学研发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
(1)研究者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缺失。在一时的科学冲动和商业资本面前缺乏对于道德和法制的考量。
(2)监管部门和审查制度缺位。审查、监管等环节不透明,缺乏同行评议监督。
4.要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需要社会各界形成合力。
(1)强化伦理审查,创新课研管理模式。一方面强化行业监督作用,另一方面主管部门在严格审批的基础上,也要加强跟踪审查。
(2)弥补科学人才培养过程中的伦理缺口。在进行专业教育的同时重视伦理教育,培养科研人员的伦理意识。
(3)科学立法,适当提升伦理审查相关规定的法律效力。科学研发和管理的相关立法要适应我国科学发展水平的快速提升,同时在符合立法原则的前提下将相关立法的优先级置于更高位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