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动物中心”)成立于1983年,是上海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实验动物管理,检测和科研、引进、培养、推广新的实验动物品系,是上海市实验动物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的管理运行单位。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1
二.招聘岗位说明于招聘对象任职条件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1.应聘者请根据自身条件及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选择应聘的具体岗位。
2.考生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应聘条件和资格要求,如实提交以下材料:①《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公开招聘报名信息表》、②上海市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成绩(需达到全市合格分数线及以上)、③身份证、工作证、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能够证明符合选拔条件的相关材料,如公开的发表文章复印件等、④上海市居住证复印件(上海户籍除外)。
3.请将证明资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zhaopin@slarc.org.cn),同时将纸质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函寄至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办公室,地址:浦东新区金科路3577号,邮编201203,收件人:张老师。材料不予退回。
4.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0日止,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
5.资格审查。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面试通知。报名人员需具有2020年度上海市事业单位统一考试成绩且需达到全市合格分数线及以上。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具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未进入面试范围的报名人员,恕不通知并不退回报名材料。
6.招聘形式。面试分为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内容主要为相关岗位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及政治理论,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报考人数或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面试工作正常进行。
7.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面试官组成:分管领导、业务主管、人事、监察、外聘专家等。
8.身体检查。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9.政审。由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组织政审,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背景情况、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10.拟定人员的确定公示。根据考核、体检、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上海科学院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11.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报名邮箱:zhaopin@slarc.org.cn
联系电话:58955786
上海实验动物研究中心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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