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3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失业6个月以上的本镇就业困难人员。
4.有年龄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至2020年8月31日。
5.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报考:
(1)录用后,仍需要与其他单位保持劳动(聘用)关系的;
(2)不符合应聘基本资格和条件要求的;
(3)有经济、刑事等违纪违法记录的;
(4)其它政策法规规定不能聘用的。
6.具体岗位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2020年石湖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简章》。
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9月2日至9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其中9月5日、6日仅限上午9:00—11:00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
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地址:石湖荡镇学府路160号)。
3.报名所需材料
(1)2020年石湖荡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件1,可自行下载并填写完整);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情况单;
(5)其他招聘简章内要求的符合招聘条件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对象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2.综合测试
(1)笔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行笔试,并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面试后,按照笔试、面试4:6权重确定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3)实务操作。部分岗位需进行实务操作,操作成绩合格,择优录取。
3.政审、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高低顺序和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人选(政审、体检不合格,可按成绩高低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
4.公示录用
对政审、体检合格者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录用手续。
录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招考监督与咨询
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57759036
监督电话:5775318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石湖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