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始建于1950年,是上海市卫健委直属唯一的市级院前医疗急救机构,正处级事业单位、公共卫生单位。
经过七十年的发展,已形成了“统一指挥、分散布点、就近出诊、分层救护、快捷有效”的院前急救医疗服务机构,属于院前独立型模式,重点是确保市民院前急救服务工作的开展,包括急救病人的现场救治、途中监护与安全转运。
主要职责是:承担上海中心城区市民的院前医疗急救(即“120”)服务、突发事件医疗应急救援、各类国际国内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医疗保障任务,以及专业和市民普及性医疗急救培训等职责。
一、招聘岗位数量及要求
1、招聘岗位:院前急救医生
2、招聘数量:10名
3、招聘要求:
(1)应届临床医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历届具有执业医师资格,本科及以上学历,临床专业(执业范围为内科、外科、急救医学及中医专业等),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优先。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责任心强、有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络在线报名方式,其中:外省市社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请点击链接https://jinshuju.net/f/v48ITq填写报名信息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招满即止)。
2、资格审查
人力资源部根据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面试及相关考试。
3、笔试和面试
参加由本单位组织的笔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可采取答辩、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
4、身体检查
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统一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一经录用,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倪老师
邮箱:sam1200@sina.com
联系电话:021-24027527、021-24027816
上海市医疗急救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