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推进长兴镇残疾人工作健康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残疾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与条件
1、政治素质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有爱心且热爱残疾人事业。
2、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创新活力及服务意识。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崇明户籍及崇明户籍的配偶。
5、能熟练运用office等办公软件。
6、同等条件下,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残疾人家庭适当优先。
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资格条件详见下方《长兴镇2020年残疾人工作者公开招聘简章》。
二、招聘方式及用工形式
招录工作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区残联招录流程办理招聘工作。以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办理录用手续,通过劳务派遣公司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三、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7日至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2、报名地点:长兴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请携带本人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如有残疾证一并带好)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后方可参加笔试。
四、考试方式与内容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分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
2.关于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关于面试:面试人选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4.关于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为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5、面试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证件材料等事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6、笔试和面试成绩一律由招聘单位公布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