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拟在财政核定额度内,招聘16名非编财政供养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夏阳街道助残员
岗位职责:负责街道助残、扶残等相关工作
招聘数量:7名
(二)岗位名称:夏阳街道市容环境综合管理服务社协管员
岗位职责:负责街道区域非机动车规范停放管理
招聘数量:9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能力和体力;
3、助残员,要求夏阳街道户籍,年龄在30—35周岁(1985年10月1日—199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大专(或相当)以上学历、热爱残疾人事业;能胜任岗位的持证残疾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年龄可在30—38周岁(1982年10月1日—1990年10月1日期间出生),高中(或相当)学历。
4、市容环境协管员,要求夏阳户籍或居住在夏阳辖区的青浦本地人,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男性45周岁以下(1975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高中及以上文化水平,提供5年及以上有效社保交金记录证明者,年龄可放宽至男48周岁(197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女43周岁(197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三、录用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和组织考察、体检相结合的方式,以笔试40%、面试60%作为综合成绩。按不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按不同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察和体检人选,经政审体检合格后录用。
本次招聘综合成绩到2020年底有效,未录用人员按岗位成绩从高到底排列作为替补人选,相关岗位如年内出现人员空缺,可按照自愿原则按程序进行补录。
笔试、面试成绩请考生自行至夏阳街道门户网站查询,(https://www.shqp.gov.cn/xiay/),未进面试等后续招录程序的考生不再另行通知。
四、工作待遇
录用人员一律试用期3个月,具体待遇如下:
1、助残员:试用期内,按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部门)工作鉴定称职及以上的,予以正式录用,待遇按照所在单位(部门)同类员工执行。
2、市容环境协管员:试用期内,按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部门)工作鉴定称职及以上的,予以正式录用,待遇按当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五、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11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夏阳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城中南路58号)
3、携带材料:
(1)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上述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届时缺席视作自动放弃。
六、本简章由街道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夏阳街道用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文章来源:https://www.shqp.gov.cn/xiay/tzgg/20201010/7974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