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2020年8月,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重点规范在线旅游平台不合理低价游、大数据“杀熟”等不良经营行为。此规定适用范围涵盖中国境内通过互联网为游客提供包价旅游服务及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娱乐等服务的经营者。
【综合分析】
在线旅游经营服务是旅游产业链的核心环节,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旅游需要和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
近年来,我国在线旅游市场快速增长,在线旅游企业和平台的数量不断增多,方便了广大人民群众出游,促进了旅游消费,带动了行业发展。
【原因及影响】
在线旅游大数据“杀熟”乱象的存在,一方面与法律法规的不健全不完善,相关部门对在线旅游的监管缺位,旅游行业职业道德素质不高,旅游企业诚信自律意识不强等方面有关。
另一方面,在线旅游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整个链条具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涉及线上、线下诸多环节,覆盖交通、餐饮、住宿、景区、购物、娱乐等多个行业服务的经营者,使得监督执法和企业自身内部管理存在盲区。
一些在线旅游经营者上线不合规旅游产品,扰乱市场秩序,影响了消费者的消费体验,侵害游客合法权益,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带来了负面影响。
综上,规范在线旅游业健康发展要求加强法治建设、强化行业监管、规范市场秩序成为社会共识。
【参考措施】
一要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作为首要发展目的,积极回应群众呼声,兼顾企业长远利益,力求以“最大公约数”凝聚共识。
二要压实了平台企业责任。遵循“政府管平台,平台管供应商”基本思路,要求在线旅游平台经营者坚守人身财产安全、信息内容安全、网络安全等底线,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诚信经营、公平竞争,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切实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三要以问题为导向,将不合理低价游、评价权保障、旅游者信息使用等热点纳入监管,这既体现了行业监管的刚性,也保持了一定的开放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