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人社局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团结协作精神强,具备良好的身体与心理素质,能够胜任岗位工作。
2.2020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
5. 按《上海市检验检测条例》要求,应聘人员需提供通过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的信用记录,信用记录中未发现与被查询人有关的行政机关提供的监管信息、司法机关提供的判决信息和执行信息、公用事业单位提供的违约信息,方可聘用录用。
6.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工作经验要求 |
年龄上限 |
专业 |
学历 |
政治面貌 |
岗位描述 |
1 |
药理检测 |
2 |
不限 |
35岁 |
药理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从事食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的药理检测工作。 |
2 |
微生物检测 |
2 |
不限 |
35岁 |
微生物及相关专业 |
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从事食品及药品包装材料的微生物检测工作 |
二、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将《应聘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居住证(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生)、电子照片、学历证明及其他资格证书等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webmaster@shpmcc.com。以上材料均须为原件扫描件并以附件形式上传。邮件名为:应聘 岗位名称 姓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31日。
2.资格审查
本所将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会收到笔试通知。
3. 笔试
由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根据报名岗位要求组织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所需的基础理论知识。
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按照由高到低排列原则,以招聘岗位总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4. 面试
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5. 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在总成绩及格的前提下,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参加体格检查,体检医院安排在上海东方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确定体检结果,体检合格后作出初步决定。
6. 政审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 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及政审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上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按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韩老师
联系地址:张衡路1500号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办公室
联系电话:38839700-51207、51204
上海市食品药品包装材料测试所
2020年11月26日
文章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01126/t0035_1396421.html